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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年第1期)、江西省药监局发布江西省年第2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年自治区药品抽验计划及日常监督抽样需要,我局组织对全区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年第1期药品抽查检验信息予以公告:一、公告情况经核查确认,本期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53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主要为:[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详见附件1);批次药品经检验符合标准规定(其中生产环节批次、流通使用环节批次)。二、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法处置。三、药品安全消费提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