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扇了谁的耳光?
温州商人厉崇昌到湖北京山县新市镇投资小水电站。镇长称设计和施工不用公开招标,实际操作中,被当地乡镇干部承接后转包。耗资420万元的工程“竣工”后的鉴定结果是:“拆除重建”。(2008年9月2日《长江商报》)一座耗资420万元的水电站刚刚竣工,就被鉴定为“拆除重建”,成了又一个“豆腐渣工程”的“样板”。虽然被推倒了,但值得庆幸的是,试想,如果在施工时或使用后坍塌,将会造成多少人死亡,多少发电设备被毁,多少良田被淹,这些帐不能不算。一座刚竣工的水电站尚未履行自己的“光荣使命”,就早早地走上废弃的宿命,又成为一次社会的“命伤”,教训十分的深刻。水电站为何成了“水”电站,很显然,腐败的蛀虫从始至终肆意为虐,吞噬着整个工程的骨髓。工程还没开工,就早已注定了这样的宿命:对新市镇不熟悉的投资人厉崇昌还没正式接手这个项目,镇委书记*元峰就找到他说,设计和施工由他找人来做,不用公开招标。之后,工程的图纸由根本不具备任何工程资质的原水利站工作人员邱继国设计。最后,水电站的基础工程——滚水坝和发电厂房两大部分,也在实际操作中,被当地乡镇干部承接后转包。而两项基础工程不是由偷税漏税的“火龙片综合管理区”的负责人陈华负责,就是由一个从来没有搞过水利工程的包工头陈金安负责。这其中,投资人又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给该镇书记*元峰贿赂多次。刚刚竣工的水电站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谓触目惊心:首先,5.8米长的坝体中累计有1.2米没有浇筑浆砌石。其次,钢筋间距大于设计要求,且为非法小厂生产的不标准的改制带肋钢筋。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全长近60米的大坝,居然没有留一个“温度缝”,这可是最简单的工程原理。此外,基础混凝土强度不能满足原设计强度要求。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当投入发电后,水的强大冲力可把整个发电厂房掀起冲垮。” 武汉质检中心总工程师王启训说。一个本应利国利民的水电工程竟被一些“钱”迷心窍的人拖进竣工即废弃的深渊,不过同时也给那些戴着“为人民服务”高帽子的镇领导一个响亮的耳光。其实,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沱江在建大桥坍塌,造成64人死亡;广西医科大学在建图书馆坍塌,造成7死7伤;深圳在建大楼坍塌,20余工人随混凝土坠落……如今湖北水电站竣工即废弃,也只是离在建时坍塌晚了一小步。这些都是工程腐败的很好缩影,甚至说是建筑领域腐败的“冰山一角”。一次又一次竣工即废弃或在建工程的坍塌,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更是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仅仅“拆除重建”,那将无异于游戏国家的财产人民的生命。这一事件后希望有关部门警醒:只有把“腐败因子”扼杀在摇篮里,才能减少和清除“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