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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7/13 2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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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段落-----

第五章 评析

(一)货币养老的具体形式

货币养老有多种选择,都是养老的好办法。

(1)大量积蓄养老保障金,如在银行中存放数十万元乃至更多的人民币作为养老金,是现实生活中众多家庭乐意采用的。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在亿万城乡家庭积蓄的55万亿元的储蓄存款中,用于养老的约占20%~25%左右,同为子女上大学受教育做准备的储蓄款几乎并驾齐驱。

(2)参加寿险公司开办的养老寿险业务,这是商业化养老保障模式,最大好处是完全依据养老的实际需要而开设,人的寿命有多长,保险金的给付就延续多久。这一业务在国外尤其是美国,已有很大的运作规模,我国最近几年也得到快速增长,正成为一种补充货币养老模式。

(3)职工或受雇用人员向单位或雇主,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障金,并形成社会保障基金用于养老。这是一种国家主持开办的大规模、规范化的养老模式,是我国最近几年来大力倡导的,目前已形成结余数万亿元的规模。

(4)其他货币积累,如目前大量出现的买债券、基金、股票、期货等,取得投资收益用来养老。投资股票、期货的风险过大,除极少数有此专长的老年人,不宜推广使用。养老基金、养老信托能遵循当事人的意愿行事,并尽量吻合其要求,是一种较好办法,但我国目前尚未得到很好开展。

(二)货币养老的好处

货币资产的流动性最佳,老人运用手中握有的货币,可用于购买养老生活中需要购买的任何物品和劳务服务,支付任何需要随时支付的款项,还可以用作财产积累、投资、储蓄、保险、购买、支付,以方便快捷地达成所希望达到的任何目标。货币养老的最大好处是便于结算使用,不需要经过任何变现套现等环节,即使说用房子养老,房子蕴含的价值最终还是要变现套现转化为货币,而非可以依赖“啃砖头吃瓦片”过日子。

货币积蓄与住房积蓄的显著差异是,不论是储蓄存款、缴纳社会养老保障金或参与商业保险养老等,货币积蓄虽有一定增值效应,但投资收益率却明显偏低。对养老储蓄和各类围绕养老目标的资金筹措而言,养老寿险正如购买商品那样,归根结底是一种风险保障机制,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选购养老保险服务,转嫁财产利益风险和人身风险,保障晚年生活的金钱无缺。目前的知识经济和高科技时代,具有强烈的不确定因素。个人的力量毕竟薄弱,通过保险公司这种拥有强大财务能力的专业风险保障机构,避免个人未来养老问题上的困境,自然是一种明智选择。

(三)货币养老的缺陷

货币养老确实有许多缺陷,如货币积蓄过少,晚年养老自顾不暇,存款10万元或是万元固然有很大差异;但若货币积蓄过多时,对日常生活就只能起价值符号和心理安慰的功用。正像某位大老板所讲,在公司投资营运、项目策划中,1亿元与10亿元固然有很大差异;但个人家庭的消费生活中,1亿元与10亿元就只是“1”的后面“多个零”与“少个零”,并无特别感觉,也难以在家庭生活质量提升方面发挥特别效用。

人们手中握有大量货币财富并非合算,货币会“发毛”,使钱财越存储越少,保值功能和抵抗通货膨胀的能力在变差。通货膨胀时期的货币随时处于贬值之中,即使将货币转化为储蓄、债券等金融资产,也会因利息收益过低,难以逃脱这一厄运。

老人投资于资本市场,如股票、债券、基金等,固然可以获取较高收益,却有较大风险并不适合老年人运作。多年来,大家都说投资股票可以赚大钱,但真正在股市中赚到大钱者可能不到10%,多数股民都是亏损累累当炮灰。老年人只能是轻装上阵,不再像年轻人那样在股票交易市场上摸爬滚打冒太多风险,作为“活命钱”的养老金用于这种高风险投资也不合适。

(四)房子养老的好处

以房养老有如下好处,是货币养老无法比拟的。

(1)老人将房产抵押后,可以一边享受住房作为生活居住场所的便利,这是住房的使用价值在发挥作用,一边享有住房价值提前变现套现带来的现金收益,这是住房的价值发挥功能。从住宅的购进到最终产权转移、传承、出售的长时期里,大家还可以享有房产价值增值和融资便利的特殊优惠,十分合算。住房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相分离,使它在人们的养老生活中发挥了最大功用。

(2)住房价值转换的周期与人的余存寿命周期,无法做到完全一致,往往是人的寿命已经结束,住房还具有较高价值未能很好利用。以房养老就可以较好地将这一周期演变吻合一致,从而使住宅的价值能在人的整个余生顺利完成这一转换,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住房价值转换的进程与老人生命延续的进程相一致后,住房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价值形式的转换,转换后的结果——货币也是根据老人当期消费生活的需要,一次性或分期分批转移于老人手中。

(3)住宅作为不动产,既是生活居住的场所,又是一种很好的投资融资工具。除非遭遇房产泡沫,出租出售都不存在太大问题,且投资收益在一般情况下要高于各类货币金融资产。人们在年轻时用结余的钱财购置房屋,在年老退休后,又可以依靠房屋的出租、出售、反向抵押等多种形式,变换为自己很需要的现金,以补充养老金的不足。

(4)货币积蓄多或少只是个价值符号,一连串数目字后多个零与少个零。房产积蓄则有较大不同。首先,它是一种生活居住的场所,上午买到的房产,下午即可在家庭生活中派上大用场,享有舒适居住为人们带来的愉悦。其次,用30万元购买的简陋住宅,万元买到的舒适公寓,0万元购买的豪华别墅,在居住与外观、可发挥功能等方面,还真是有天壤之别。

(5)住房资产相比较货币资产的最大好处,是保值、增值、居住、投资,不怕流失损耗,不怕被盗丢失,安全系数高,保值性能好,足以抗衡通货膨胀的风险。房子功能远高于货币,房产养老的功能也远高于货币养老。在商品经济社会,尤其是在社会经济发展良好的情况下,土地资源严重稀缺,在人们追求居住生活质量提升有增无减的前提下,房产增值的比率肯定比储蓄存款利率高,更难谈到缩水贬值。

(6)老年人将住房反向抵押后,愿意到更适合养老的地域如老年社区、养老基地居住时,可以将这套住宅对外出租,从而得到一定的租金收入。还可以出售房屋住进养老院养老,用售房款支付养老院生活的一切开销。有必要时,还可以将这笔售房款拿到寿险公司办理养老年金寿险,以保证自己的有生之年,每年都可以得到一笔价值不菲的钱财,用于后半生的生存保障。假若用储蓄货币养老,除整日要考虑货币贬值,购买力下降外,绝不会带来这种好事。

以房养老和以钱防老并无任何观念上的冲突,无非是把现金存款变成了房产。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房产不但给老人以货币收益,还提供了安定的居所,比现金存款更具有投资意义。而和房屋等额的现金,并不能提供同样的安全感和“家”的归宿感。就此而言,养房子比存现金更合算,住房养老大大优越于货币养老。

(五)房子养老的缺陷

房产养老也有一定缺陷。房子本身不能直接安排养老,人们在长期的晚年生活中,并非指望就可以靠“吃砖头啃瓦片”来度过余生。房子最终还是要转换为票子——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然后才可能购买需要购买的任何养老用的物品和劳务,用来结清任何需要支付的款项。这就存在一个如何将房产价值,逐步转换为货币资产,即房产价值能否及时足额变现及变现多少钱款的问题。

以房养老是房产价值转换的好形式,但这种变现或套现中又会发生一定的风险。如房价波动风险、支付风险、市场风险等,在变现或套现的过程中,还会产生诸如价值评估、缴纳税费、签订协议并履约、广告宣传等种种用费,这都是一些额外负担。

(六)货币买房养老与货币买保险养老

这里对买房养老与买保险养老做个简单比较,看看哪个更合算。

现以目前较流行的一份分红保险计划为例。某位30岁的男士每年缴纳元保费,到50岁20年期满共计缴纳保险本金元,此时可一次性得到返还10万元生存保证金,除外,每年还可以领取保险公司支付的不确定红利。按照保险公司的宣传资料,红利分高、中、低三档,高档20年累计分红可达到元,低档就可能是血本无归。高档能否有效兑现呢?从最近几年寿险公司开办的相关业务来看,很难。这里以平均状况的保险系数来算,大致可匡算为5万元。

为方便计算,我们以趸交方式支付保险费,这样保险公司还可以打点折扣,假定买5份,一次性付款45万元。20年期满,投保人获得50万元现金回本,加上可分到25万元累计红利,总数75万元。假如,我们一次性付款买下价值45万元的房子,20年后该房产可能增值到万元,按照某些大城市的房价上涨幅度,增值到万元也有可能。

不买房时需要租房住,即使按月租金0元计算,20年的房租费也有36万元,如考虑房价上升时,房租也会随之上扬,租金费用还应大幅上调才对。可见,购买住房比购买分红险要合算得多,既能拿到房租红利,又能获得房价增值作为生存保证金。

当然,保险费可以一年一年缴,房产也可以分期付款,两者差异并不大,只是计算起来比较麻烦。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买套45万元的住宅,20年后升值到万元或万元,应当不是天方夜谭。到时将这套住宅用于养老,正好可满足晚年生活对资金的需要。如果将45万元存入银行,经过20年能否达到万元呢,可想而知。今日的存款利率只有2%~3%,按照著名的7.2法则,20年存款本息累计只能达到72万元,距离终期万元和红利(或租金)36万元的目标甚远。

全国*协委员、国家建设部科技司司长赖明曾经讲道,“要想在老年过得体面优裕,就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养老金上,而主要是靠个人攒钱,途径是买房养老。仅仅把钱存进银行,不但利息微薄,一旦遇到通货膨胀,钱还会贬值,投资资本市场的收益大,但风险同样大,而房子呢,由于产权严格,市场稳定,一般都能升值不菲”。

五、房产继承与养儿防老

我们华人的思想深处,养儿就是为了防老,父母死亡后,包括房产在内的遗产则顺理成章归由子女继承。许多传统观念浓厚的老年人,还将如何为子女遗留更多的遗产视为人生的最大目标。提出以房养老的新思路后,遇到的一大问题,就是大家能否顺利接受这一新理念。

(一)遗产继承与赡养父母的相关性

房产继承与赡养父母相辅相成,赡养好父母就可以得到房产继承;要想继承父母的遗产,就应当尽到做子女的责任,很好地赡养父母。提出以房养老的新理念,鼓励老年人用自己房子的价值为自己养老,则像一把利剑将两个紧密相关的事项拦腰“斩断”。这种情形是否会带来某种副产品,如大家因为无法继承到父母的遗产,就不再去赡养父母了呢?

在过去的时代里,每个家庭生养孩子都是三四个或更多,而人均寿命只有50多岁,往往是最小的孩子尚未长大成人,父母就提前离开人世。在这种状况下,遗产传承是必需的,否则孩子就无法获取必需的生活资料顺利长大。在当今社会,每个家庭都只生养一两个孩子,而人均寿命又都达到七八十岁之多,父母最终离开人世时,子女往往都是四五十岁,都有了自己的房产。故此,遗产传承尽管是需要的,却已非人生之必需。

老人可以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生活质量不致遭受重大降低的前提下,为子女准备一定的遗产。遗产的数额,以能使子女不致因过多接受遗产而丧失向上、前进、创业的动力为上限,以能保障自己去世后,子女依靠这笔遗产顺利成长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为下限。从微观家庭环境来看,遗产继承具有财产积累、家庭延绵、宗族延续的意味;从宏观经济环境而言,遗产继承具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减弱社会动乱,积累财富之功效,过多的遗产积累则意味着传统保守,社会前进步伐放慢和当期消费水平大幅减少等弊端。

遗产继承与赡养父母是相辅相成,却又非绝对统一,很难使我们在二者之间画上一个等式。遵照市场经济社会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付出与受益两者间应当有一定的相关性,甚或画上一个等号。要取得收益就应当事先花费一定代价,而花费这一代价后,一般而言也都会相应受益。这就是说,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而只有付出没有回报的赔本买卖,大家也不会尽力操办。

需要说明的是,儿女赡养父母的付出与继承父母遗产的所得,因系在家庭这种特殊人际环境的内部发生,又是很难画上这个等号的。假如父母广有钱财,子女赡养父母或者说即使不赡养父母,都肯定会得到较高额的遗产继承;而面对贫穷的父母,即使子女赡养得再好,也不会得到稍许可观的遗产。再如,过去的父母大都有几个孩子,赡养父母与遗产继承可能会有某种等式或不等式;今天的父母总共只有一个孩子,即使孩子对父母再不孝顺,当父母的也很难将子女继承遗产的权利给予稍许剥夺。

上海的大画家陈逸飞不幸中年猝死,一切后事安排自然不会有任何遗嘱,余存的大批遗产就面临在妻子与子女,尤其是前任和后任妻子与儿女等遗属间的分配问题,闹得沸沸扬扬不可开交,这显然是陈逸飞生前难以预料也最不愿意看到的。这种情形在目前的社会已经发生的太多,与其亲人之间为继承遗产而反目成仇,真不如父母生前就来个釜底抽薪,用该笔财产为自己养老更为合适。父母既可以免去子女不孝的风险,还有助于子女独立生活能力的提高,消除子女间可能存在的依赖意识。

在这种状况下,能否在赡养父母和房产继承两者间,来个严格明晰的权责利机制呢?如子女赡养父母的状况、态度,花费的时间、精力与钱财是多少,同其从父母处继承到遗产的状况,如数量、质量、金额等,作出较为严格的对应。将父母赡养得越好,老人对此越感到满意,可以得到遗产的数额就越多越好;反之就是越少或完全没有。再如,子女赡养的状况,能否满足父母晚年期的基本需要(这里尚不论很好、优质的赡养服务和完全的需要),父母遗留给子女的遗产又达到多大,两者间能否达成一定的价值相似呢?这种打算粗粗看来是公平的,却是根本不可能做到,事实上也很难仔细衡定。

(二)遗产继承与晚年赡养的冲突与协调

在今日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是积极向市场经济接轨,大家都在用市场经济的意识观念与思想方法来评判周边生活所发生的一切。而在家庭的代际财富传递中,则仍然信奉着“养儿防老、遗产继承”的传统模式,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就不可避免。

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似乎是顺理成章,只要父母眼一闭、腿一蹬,遗留的房产、货币及各类财产,就理所当然都归属于子女,大家对此司空见惯,也就熟视无睹,不会为此多加思考。但如我们打开这个话题多想想,就会发觉这其间还是有着众多“名堂”等待发掘。有的老年人就会产生这样的想法:我是否一定要将房产遗留给子女,自己生前就将房产的价值尽量消耗,对养老生活,对子女成长会否达到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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