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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7/25 18:14:00

几乎从第一次使用货币的时候开始,国家就对控制与管制货币抱强烈兴趣。虽然在过去,有过有权发行硬币和钞票的许多机构,国家终于取得在国境之内独家发行铸币的权力,并且通过立法逐渐取得对货币发行的控制,大多数国家还扩大到对银行存款数量的控制。

货币与国家

国家把独家铸币权取归自己之后,就能发行硬币并宣布硬币是处理所有债务的法定支出手段,亦即宣布硬币是法币,因而可以把法币定义为任何由法律强迫债权人在清算债务时依法接受的支付手段。依此,现时在英国,英格兰银行钞票是无限法偿的法币。另一方面,今日流通于这个国家的青铜与铜镍硬币只是有限法偿的法币。

今日使用的所有硬币只是代币,也就是说,它们作为金属,只值其票面价值的一部分。完全法币和有限法币的区分纯属历史范畴,这是旧日的遗迹,那时本位货币的价值必须和货币的金属价值完全相等,代币的发行只是为了便于作零头支付,商人希望有拒绝收受数量无限的代币的法定权利。现在英格兰银行钞票甚至比现有硬币更具代币性质,虽然硬币作为金属其价值甚至还不值其作为货币的价值的四分之一。

显然,进行巨额支付需要有某种合法的支付手段,为此,国家使钞票成为合法手段,不论多大数量。凡是仅仅因为被官方批准为货币就打算用作交换媒介的东西,就叫做不兑换货币。不过,单由国家认可还不足以使一种商品成为货币,因为只有商业界真正使用这种商品作为交换媒介,它才能成为公认的支付手段。国家可以降低铸币的成色并宣布劣质硬币为法币,但它不能阻止商人要求用比原先更多的硬币来交换某种具体商品,也就是说,国家无力阻止物价随铸币成色降低而上涨。

另一方面,凡是商人本身所能接受的东西都能成为货币,不论它是不是法币。支票不是法币,而现今它们已成为工商界中间最通用的支付手段。但是,某种货币曾被宣布为法币这一事实,通常都对其可接受性有某种影响。强有力的国家也能对违犯其货币法律的人强施重罚,在试图控制本国通货的国际交易时也发生这种情况。国家还负责选择用什么来作本国通货的标准单位,如果有必要还可以更换,许多国家就这样做过,例如匈牙利。

在十九世纪,许多国家从银本位改为金本位,就因为它们的政府通过法律使其生效。国家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程度愈深,它决定应该接受什么东西作货币的权力愈大。即使国家尽可能不去干预经济生活,它也要征税,所征的税要用官定货币来支付。现代国家常常又是最大的雇主,实行完全计划经济的国家则是唯一的雇主,它对货币的控制也相应增大。

格雷欣定律

托马斯·格雷欣(-)出任伊丽莎白一世的货币顾问时,这个国家正蒙受铸币成色降低的灾难。亨利八世对此负最大责任,因为在八年时间中银币中贵金属含量被缩小到只有原先含量的七分之一。其结果,物价猛烈上涨,白银开始从新世界输入欧洲时物价又进一步猛涨。16世纪末,人们期望被国家用作货币本位的硬币应该含有和其面值完全相等的金属。如果人们怀疑事实上并非如此,商人就会又诉诸旧日习惯,每当发生商业交易就称一下金属重量。

硬币的白银含量每下降一次,物价就随而上涨一次,硬币价值的下降同其成色降低程度成正比。而且,成色降低的硬币的发行又导致收到硬币付款的人尽快把硬币转出去,愈快愈好,因此出现把良好的硬币藏起来,把成色降低的硬币更快地投诸流通的趋势,也就是说,使后者的流通速度增大。格雷欣观察到铸币降低成色所产生的这一效果。人们把下述格言,即“劣币驱逐良币,但良币并不驱逐劣币”,归功于他-也许是错误的。把这称作定律很不值得,因为它只描述一般趋势,并非在一切情况下都确有这种趋势。

例如,如果已发行的劣质硬币数量很小,不可能一切支付都用这些硬币来进行,从而良币将和劣币一起流通,虽然劣币的流通速度或许会比良币稍大一些。再则,即使国家可能已经宣布劣质硬币是法币,人们也有可能还会拒绝接受这种硬币,特别是如果这种硬币的发行数量并不很大。

凡是不为人们广泛接受的东西不能用作货币,不管国家有多么愿意。人们很可能宁愿不做生意也不肯收受他们不认为可以接受的交换媒介来作付款,格雷欣定律还有第三个例外,它出现于人们对通用了很长时间的某种具体形式的货币已经很习惯的场合。

在这些情况下,由于人们对这种货币的可接受性从未产生怀疑,他们可能已达到这样一个阶段,那时他们除考虑这种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价值外不再有意识地考虑它在其他方面的价值。19世纪80年代,在这个国家流通的一英镑金币受到的磨损越来越多,可是公众对这些金币却如此信任,以至没有人在支付中拒绝接受它们,做生意的人或商人也没有再试图象早年那样称它们的重量,在早年,几乎可以肯定,一定要称它们的。诚然,人们在年估计,那时候流通中的金币几乎有一半是重量不足的,但并不存在窖藏良币的现象,良币和劣币在一起自由流通。这就是说,格雷欣定律未能起作用。

这看来好象可接受性不再取决于货币媒介必须具有面值百分之百的金属的时期正在临近。可是,货币当局并不认为这时这种发展已告成熟,它们还是回收受磨损的硬币,代之以足重的硬币。格雷欣提出他那常被引用的论点的时候,他所想的是铸币降低成色的效果,但这个“定律”没有必要只限于硬币。英国财政部在至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发行面额为一英镑和十先令的纸币时,金币被逐渐撤回,但在这个过程得到实现之前,有一段时间钞票和硬币一起流通,起初有许多人似乎对于从年以来一直在这个国家鲜为人知的不可兑换的纸币颇为蔑视,也发生了一些窖藏黄金的事。

格雷欣定律有两个方面:良币的撤回和劣质货币流通速度的增大。只要人们对交换媒介的信任有所丧失,交换媒介的流通速度就会加快,因为人们变得几乎一收到交换媒介就急于立即把它花掉,不等它有时间贬值。在这种情况下,凡是良币都会很快从流通中被驱逐出去,人们将宁愿保持任何商品而不保持货币。这曾是一切剧烈通货膨胀的特征。

复本位制

复本位制一词是用来描述凡是使用两种金属本位的货币制度,因而有两套用足重——亦即百分之百面值的金属铸造的硬币;如果选用金银两种金属,一套是黄金,一套是白银。赞成这种复本位制的人所提出的主要论点是,它可能比以一种金属为基础的通货更具稳定性,因为使用两种金属时似乎很少有可能发生货币金属短缺。第二个论点是,它可能便利实行金本位的地区同那些通货和白银相联系的地区之间的交换。这第二个论点,今日看来,不及19世纪前半期那么有说服力,那时许多重要商业国中采用银本位的至少和采用金本位的一样多。

那时也有一些国家试图实行双重本位。对复本位制的争论到19世纪最后30年达到顶峰,并且居然成为有一届美国总统竞选的一个问题。当时这个问题更具政治色彩而非经济色彩,对复本位制的支持几乎全来自同银矿区有联系的人们。白银生产者之力争保持白银用于货币领域,其原因是不难追索的;因为我们已经知道,把一种商品选用作货币会立即增大其价值,原因是对它的需求增加,反之亦是。但是,白银生产者打了败仗,到这个世纪末,黄金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金属。

像人们预期的那样,这造成白银价格暴跌。真实情况是复本位制实际上面临不可克服的困难;双重金属本位只有两种金属的价格之间存在固定比例,才能起作用。而这只有每种金属的供给与需求都维持不变才能维持,而这一点是不可能的。各种矿物的产量呈不规则趋势,黄金的产量尤其是这样。再加上还有可能发现新的供给来源,如同年发现黄金,年又一次发现黄金,其结果两种金属价格之间的比例可能颠倒。

年,一盎司黄金值15至16盎司白银,但年黄金价值为白银的20倍。黄金抑白银,无论哪一种的供给或需求发生变化,都意味一种金属按另一种金属计算会变得更值钱,于是有一种硬币会变得超过其票面价值,而按照格雷欣说法,被低估了价值的硬币就会从流通中被驱逐出去。阻止发生这种现象的唯一方法是随着两种硬币的价格比例变化而不断改变它们的金属含量,而这又是做不到的事情,因为它们的市价每天都要发生波动。另一种建议是本位硬币应用黄金与白银合金来铸造,从而一种金属的价格变化或许有可能为另一种金属的价格的相反方向变化所抵消。

结语:

但是,象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所称的这样一种混合本位制究竟会不会带来货币单位价值的更大稳定,是很可怀疑的,使用两种金属甚至可能更增大不稳定性;但无论如何,它还是克服不了复本位制的主要缺点,这个意见也从未得到很多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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