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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0/23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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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蓝字
  一、所有复方甘草片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复方甘草片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年5月20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上述复方甘草片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复方甘草片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复方甘草片说明书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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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有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年5月20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上述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及缓释制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2.对乙酰氨基酚常释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3.对乙酰氨基酚缓释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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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有双氯芬酸钠栓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双氯芬酸钠栓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年5月27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上述双氯芬酸钠栓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双氯芬酸钠栓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双氯芬酸钠栓说明书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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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有曲安奈德注射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曲安奈德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年6月1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上述曲安奈德注射剂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曲安奈德注射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曲安奈德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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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有普罗布考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普罗布考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于年6月5日前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获批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上述普罗布考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普罗布考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普罗布考片说明书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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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有氢化可的松注射液、注射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氢化可的松注射液、注射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年6月12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上述氢化可的松注射液、注射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氢化可的松注射液、注射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1.氢化可的松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
  
   2.注射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说明书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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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有烟酸注射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烟酸注射液和注射用烟酸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年6月12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上述烟酸注射剂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烟酸注射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烟酸注射液和注射用烟酸说明书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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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有安乃近片、重感灵片、重感灵胶囊、复方青蒿安乃近片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安乃近片、重感灵片、重感灵胶囊、复方青蒿安乃近片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年6月12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上述安乃近片、重感灵片、重感灵胶囊、复方青蒿安乃近片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安乃近片、重感灵片、重感灵胶囊、复方青蒿安乃近片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安乃近片说明书修订要求
  
   2.复方青蒿安乃近片说明书修订要求
  
   3.重感灵片(胶囊)说明书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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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复方丹参丸等制剂的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年6月5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生产企业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四、复方丹参丸等制剂为处方药,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复方丹参丸等制剂说明书。
  五、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督促行*区域内复方丹参丸等制剂的生产企业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复方丹参丸等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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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冠心苏合丸等制剂的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年6月5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冠心苏合丸等制剂的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关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冠心苏合丸等制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冠心苏合丸等制剂为处方药,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冠心苏合丸等制剂说明书。
  四、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督促行*区域内冠心苏合丸等制剂的生产企业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冠心苏合丸等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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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有注射用巴利昔单抗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注射用巴利昔单抗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于年6月9日前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9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上述注射用巴利昔单抗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注射用巴利昔单抗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注射用巴利昔单抗说明书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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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有双*连颗粒等口服制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分别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1、2),于年6月30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生产企业应当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和患者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督促行*区域内上述药品的生产企业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双*连颗粒等口服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2.双*连颗粒等口服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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