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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14 21:08:00

引言

结合上世纪90年代的经济情况,谈谈通货膨胀的分配效应——研究通货膨胀分配效应的难度在于它牵扯到收入的许多结构性变化,萨缪尔森甚至认为“总的效果是难预测的。”从理论讲,我们认为,还是可以进行几个主要方面的研究。

通货膨胀减轻了*府的债务负担

通货膨胀减轻了*府的债务负担,增加了其财*收入。可以说,关于通货膨胀能够增加*府收入这一点,在理论上已达成一种共识。弗里德曼“从历史上看,通货膨胀靠三种途径来增加*府的资源:第一,通过纸币发行本身(即对外生货币持有量征收的隐含的通货膨胀税);第二,是通过未经投票表决的公开的税收增长--通货膨胀实际上导致了税收等级的提高;第三,通过未偿付债务的实际价值的降低。这些未偿付债务的利率不足以弥补未来通货膨胀的损失。”尽管“近几十年来的经济、*治与金融发展,已经使这三种收入来源的潜力受到侵蚀。”

通常,流通中货币是*府代表国家发行的,是*府对公众负债的一种工具。作为债务方,由于通货膨胀,*府债务也会由于货币贬值而相对减少。在非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原流通中的亿元货币,可以购买相当于亿元实际价值的物品或劳务,即*府需要实实在在地安排亿元的资产来供货币持有人购买;通货膨胀发生后,假如货币贬值了一半,那么,*府则只需要组织原价值50亿元的物品就可以满足现在这亿元的购买力了。

这相当于*府因此而减轻了一半的负担。所以,“采取通货膨胀*策赖债,甚至比公开的赖债具有更为严重的刺激作用。通货膨胀不可能专门只向持有公债券的人征收数量不等的税,它具有破坏使用货币单位计算的一切资产和债权价值的趋势,其中包括现金的持有者和使用者的现金的价值。”通货膨胀税(Inflationtax)正是指货币持有人因通货膨胀而遭受的损失。

通货膨胀条件下*府的财*收入将增加

铸币税及其归属

宏观上讲,“通货膨胀是另一种通常的税收手段,在落后经济尤其如此”。铸币税,就是指由于掌握有货币印制垄断权而获得的收入,它可以用一定时期内投入流通的货币的购买力度量,铸币税等于货币增长率与流通中实质货币量的乘积。那么,铸币税最后归谁所有呢?一般在三种情况下,铸币税可能不落入本国*府的腰包而归他所有,一是一国使用另一国的货币作为法定货币,这时铸币税将落人供给货币的那个国家的腰包;二是一个国家经济中存在货币替代,这时铸币税落入供给替代货币的人手中;三是货币印制权掌握在本国*府以外的私人手中,这时铸币税进人私人腰包。

但如果一国*府掌握了这种铸造权,而且事实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府都自己垄断了它,因为这种权力不但是一种经济权力,而且也是一种*治权力的表现,从而,铸币税也就自然地落人本国*府的腰包。

但如果一国*府掌握了这种铸造权,而且事实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府都自己垄断了它,因为这种权力不但是一种经济权力,而且也是一种*治权力的表现,从而,铸币税也就自然地落人本国*府的腰包。而且,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通货膨胀率越高,*府由此而获得的铸币税也越多。这也许是各国*府对通货膨胀常常眉目传情的直接而根本原因之所在。

铸币税的非公平性有人认为,由于*府的收入一般是用于公共福利支出,相当于所谓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现在征收铸币税,*府通过投资,提高了未来获取收益的水平。因而铸币税没有什么不公平的。但是,这种看法也是值得商榷的。在充分考虑到社会生产连续性的前提下,当代人是否还应牺牲更多的、本不应牺牲的利益于后人?

诚然,增加积累,就意味着减少消费,尤其是减少了即期消费,潜在地增加远期消费,甚至时间长达几代人,有时可能还不增加远期消费。这对当代人也是不公平的。在中国,从20世纪50、60年代过来的人,其收入在当年长期得不到调整,尽管这并不是(至少不完全是)通货膨胀所致,但对他们的影响以致引起的长达几十年的怨气,不得不引人深思。虽然从道德上讲,他们的牺牲为后人带来了许多利益,是一种高尚而伟大的品德,但从经济学意义上,却不应提倡这种做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府的铸币税收入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对僵化的价格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逐步使价格体制得以理顺。与此同时,中国的通货膨胀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其中,部分原因当然与宏观调控部门经验不足、措施不得力有关。但是,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则是,有一段时期,*府以及各界都认为价格改革时期出现通货膨胀是不可避免的,温和而适度的通货膨胀有利于经济的长期增长,从而放纵了通货膨胀。*府决策层是否也抱有通过通货膨胀的手段和增发货币的办法增加*府收入的打算,我们认为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因为中央*府的连续多年的财*预算都做出了赤字预算,而这种赤字预算执行的结果,又往往大于预算本身,最后这些赤字又都通过向中央银行的透支进行了弥补。所以,事实上*府实实在在地通过发行货币这个手段征收了铸币税。例如,-年,中国*府运用货币发行手段,共征得铸币税亿元左右。一般来讲,如果货币供给增长率较高而通货膨胀率较低的年份,铸币税在财*收入中所占比重就较高,相反则低。由此可以说,中国*府通过货币发行这一措施,筹集了大量的资金,这也许是*府获得的一笔成本最低的收入。

通货膨胀使固定收入者的收入减少

考虑到指数化*策与通货膨胀之间的关系,名义收入同通货膨胀率按同一指数变化,即在通货膨胀率为20%的情况下,收入也增长20%,则通货膨胀对收入水平没有实质性影响。然而,如果通货膨胀率为20%,而收入却固定不变,那么,就相当于实际收入减少了20%,这时他所获得的收入,无论如何也不能购买到与通货膨胀前价值相当的物品了。在理论上,如果不实行指数化*策,那么,执行弹性工资的收入者就可以根据不同的通货膨胀,争取到不同的工资。

而在社会劳动保险局领取固定收入的人,如老人、残疾人等,由于收入不能及时同通货膨胀联系起来,从而其收入的购买力将绝对地下降,从而所受通货膨胀之苦更深。因此,“同一组价格的变动可能以极不相同的方式影响一国的不同阶级。”(马歇尔)另一方面,在通货膨胀下,工资收入者绝对不会听任自己的收入绝对地下降,而是千方百计地同资方进行斗争,也可以通过八小时之外增加劳动的方式增加收入。这种情况下,人们似乎都被一种无形的手牵着,或者象穿了魔鞋的舞娘,不停地舞下去。在短期内,这部分人的收入似乎得到了增加,但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却远大于以往。

通货膨胀使社会分配变得更加不公平

在通货膨胀条件下,通货膨胀对每个收入者征税份额不同。如果元收入作为累进税的起征点,大于元的部分按20%征税,那么,在20%的通货膨胀率下,一个原收入为元的居民A,这时的名义收入就达到了元,他必须交纳x20%=20元的个人所得税;然而其实际收入却并未增加。相反却减少了20x20%=4元。同时,收入为元的居民B,这时的名义收入则达到了x(1+20%)=元,尚未达到所得税起征点,从而其实际收入并未减少。“统计数字表明,以牺牲富裕者为代价,贫穷的家庭通常从通货膨胀受益。”可见,这对于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的影响是不同的,也是不公平的。

通货膨胀与个人收入之间的关系

-年,中国的名义工资总额年增长率同通货膨胀呈同一方向变化,且具有较高的关联度。建立两者之间符合统计要求的计量经济模型,则有LWGIND=1.02LCPI;R-sg(adj)=0.48SE.=0.04D.W=1.78。

式中LWGIND表示名义工资增长指数的对数,LCPI为消费物价指数的对数。该模型表明,名义工资增长与通货膨胀之间中度相关,模型解释程度接近50%,且两者之间的弹性为1。如果以实际工资增长率同通货膨胀之间进行分析,在图上表现为一种复杂的过程,但多数情况还是表现为高通货膨胀时对应低实际工资增长。如果将两者之间进行计量分析,那么无法建立起合乎逻辑的模型。所以,通货膨胀对实际收入的影响较大,且出现不确定性,而不是实际收入随通货膨胀以相同趋势变动。

结语

社会再生产必须连续进行,从而要求消费和积累有一个合适的比例。从实证知道,通货膨胀上升时,未必对应通货发行的增加,*府因此而获得的铸币税收入当然不一定相应的增加,进而使*府财*收入变化就不一定同通货膨胀保持一致。我们将中国-年中央*府的财*收入增长指数同CPI进行对比研究发现,两者之间不能建立起高度一致的对应关系式。这也就同理论分析相吻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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